乐谱媒介传播时期
文字的发明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次巨大革命。它延伸了人际传播、口语媒介传播的距离,使人类文明的传承和发展迈上了一条快车道。
在中国音乐发展历史上,随着音乐文化的繁荣发展,为了使大量涌现的音乐作品能更精确、更完整地“储存”和传承,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的传播实践中,也逐渐研究、运用一种用以描绘、记录音乐信息的特殊“文字符号”———乐谱。乐谱的实质就是将听觉音乐音响信息各要素及其组合的运动过程以视觉符号或模拟的形式描绘下来。
我国历史上流传至今的最早的乐谱是梁代(公元10世纪)所传的古琴文字谱《碣石调幽兰》。唐宋以来,先后出现了律吕字谱、文字谱、古琴减字谱、俗字谱、工尺谱及锣鼓谱等传统记谱法,尤其是“工尺谱”得到了广泛的运用。这些传统乐谱对我国古代众多珍贵的音乐遗存,如敦煌曲谱、西安古乐、九宫大成南北词宫谱等传统音乐作品和“乐种”的保存和现代“解读”,都功不可没。因此,从魏晋、隋唐以来直至近代清末“留声机”的传入,传统音乐文化的“乐谱媒介传播”时期跨越了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
与“口语媒介传播”相比较,传统音乐文化的“乐谱媒介传播”,是指音乐传播活动中,除口头语言以外,乐谱作为传播媒介的角色进入到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播环节中来。即在“传播来源单位”中,由于乐谱媒介的出现,音乐创作与音乐表演产生了专业分工。或者在“传播来源单位”和“传播目的单位”两个基本传播环节之间,也可以以乐谱媒介为载体进行音乐信息的共享。这样,“乐谱媒介传播”也主要分为两种传播模式。
在乐谱媒介传播模式一中,虽然其“传播来源单位”和“传播目的单位”两个传播基本环节之间,和“口语媒介传播”相类似,表现为以乐音音响符号为载体进行近距离、面对面的音乐信息共享,但是,在其“传播来源单位”这一传播环节的内部,由于乐谱媒介的介入,使它不同于口语传播模式一中的“创作”与“表演”二者合一,而是通过乐谱媒介的运用,把听觉音乐音响转换成静止可视的视觉符号,这种转换,有利于创作者克服创作中的遗忘性,也促使创作者的一度创作与演奏表演者的二度创作相分离,音乐创作与音乐表演之间逐渐产生了专业分工。
乐谱媒介传播模式二中,“传播来源单位”和“传播目的单位”两个传播基本环节之间,音乐信息主要以“乐谱媒介”为载体进行共享,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是一种近距离的或者跨越时空的共享和沟通。
综合来说,乐谱媒介传播的这两种传播模式,由于在“传播来源单位”和“传播目的单位”两个基本环节之间,除了负载音乐信息的乐音音响符号外,还出现了一种负载乐音音响符号、信息的乐谱媒介。这种乐谱媒介作为一种视觉符号,能够被大量地复制、存储或在时空中被广泛地流传,已具有大众传播媒介的某些属性。这样,在传统音乐文化的乐谱媒介传播时期,虽然“口语传播”并未消失,仍然是一种重要的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播方式,但乐谱媒介的出现,以及乐谱媒介传播进入了社会音乐传承的主渠道,如宫廷、寺庙、民间等场所。使得这一时期音乐传播活动初步表现出一种新的大众传播的特性。并且乐谱媒介传播的这种新特性,对唐宋以来千余年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例如,口语媒介传播时期,音乐传播活动的传播效果是模糊的,也容易导致音乐作品的流失。而在乐谱媒介传播时期,乐谱媒介的出现,使音乐创作者的艺术构思和作品能够以特殊“文字符号”的形式较精确地固定下来,便于人们在更广阔的时空领域中,借助相同的符号理解原则将乐谱“解读”。这样,一方面较好地克服了“口语传播”模式中传播效果的模糊性以及传播过程的接力性,使初创者的艺术构思和音乐形象能够较为精确和完整地再现出来。另一方面也把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播从“口耳相传”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并置之于时间的延绵之中。通过乐谱,人们才得以在任何时候同任何音乐作品建立传播关系。借助乐谱,相隔千年万里的人也有可能沟通思想、共享信息。传统音乐史学领域对古谱的“解读”、对历史原貌“还原”的研究,都根基于这一点。
此外,与“口语媒介”相比,乐谱媒介能够更大规模地传递复制音乐信息。中国早在南北朝时期就出现了雕版印刷。如隋文帝以后,各种文化典籍开始用雕版印刷。至宋代毕昇发明了“活字印旦至二更是极大地推动了印刷技术的发展。而中国早期乐谱尤其是古琴乐谱主要以手抄形式长期流传于文人阶层。当乐谱传播与印刷技术结合在一起时,其传播规模和传播速度就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因为印刷技术可以将乐谱母版无数次地复制出来,大规模、大范围地传播。中国历史上通过书肆、书坊、书局、书铺等机构印刷出版了大量的乐谱和乐谱集册。如历史上以各种传统记谱法记录下来的乐谱有:古代歌曲35部,说唱音乐12部,昆曲南北曲整出83出、另折853折,综合器乐曲232部,地方戏曲21部,器乐合奏曲85部,佛教音乐谱27部,道教音乐谱26部,典礼音乐谱79部等共2245部。由此可见,中国传统音乐文化能发展到今天的水平和规模,各种形式的乐谱和乐谱媒介传播活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中国传统乐谱产生的重要动因是“备忘”。因此,在传统音乐文化漫长的乐谱媒介传播时期中,中国人并未以追求精确的记谱为目标,而只是依靠乐谱记录下音乐的基本框架。例如,与西方五线谱等定量记谱相比较,作为中国传统记谱法主体的“工尺谱”是一种非定量记谱。这种非定量的记谱法存在着大量的能够让唱奏者即兴发挥的弹性空间。这一方面有利于传统音乐文化“音无定高”、“节无定拍”等艺术风格的形成发展,另一方面也影响了音乐信息的准确储存和传播。也因此,历史上一些重要的乐谱文献,如某些敦煌曲谱由于不能为今人释读,以至于成为千古“绝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