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媒介传播时期
人类一直梦想过对声音进行直接记录而不是通过文字、符号、乐谱等视觉符号进行模拟,直到1877年美国科学家爱迪生成功发明了声音记录器,这一梦想才最终成为现实。此后,在不到一个世纪的时间中,先后出现了留声机、现代唱机、录音机以及无线电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众多现代电子传播媒介,也使人类的音乐传播活动发展到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电子媒介传播时期。
在中国,早在1907年,法国百代公司为京剧大师谭鑫培灌制的第一张唱片就已问世,这也标志着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电子媒介传播期的开端。
与历史上的其他传播方式相比较,电子媒介传播是指近现代以,利用各种工程电子设备,通过声音、机械能量的转换来刻制类比似的音纹,以实现对音乐的直接记录和“还原”;或者进一步通过电台、电视台发送的电磁波为载体来进行传播的方式。它也主要表现为两种传播模式。电子媒介传播模式一是指音乐创作者的一度创作与音乐表演者的二度创作,通过乐谱媒介所共同完成的音乐音响信息,并没有直接呈现给音乐受众,而是首先通过电子工程设备录制、加工成唱片、磁带等声音记录媒介,并被大量生产、复制后,被音乐受众购买和聆听。这样,电子媒介传播模式一中的“传播来源单位”和“传播目的单位”两个音乐传播基本环节之间,音乐信息的传递,不是音乐音响符号的直接发送,而是通过唱片、磁带等声音记录媒介来进行信息共享。
在电子媒介传播模式二中,由音乐创作者与表演者所共同阐释的音乐,或被记录、复制、还原的音乐音响信息,都不是直接呈现给受众,而是通过电台、电视台发射的电子媒介传送,由受众通过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子设备来接收。
这样,对比传统音乐文化传播的前两个历史时期,在电子媒介传播时期,近现代所出现的各种电子媒介作为一种崭新的、划时代的音乐传播媒介,介入到音乐传播中来。而这些电子传播媒介是一种典型的大众传播媒介,它具有能够有组织、大规模复制并迅速传播音乐信息的大众传播的特性。所以在电子媒介传播时期,虽然口语传播和乐谱媒介传播仍然发挥其独特的传承作用,但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播主要表现为基于电子媒介技术不断发展基础之上的一种新型的大众传播,给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发展带来新的巨大的冲击。
譬如,在乐谱媒介传播过程中,视觉乐谱媒介转换成听觉音响时,要靠人们对乐谱的“解读”并付之于演唱、唱奏的能力条件、规模、水平,这些都直接影响人们对音乐作品的面貌“还原”,但电子媒介所储存的音乐信息本身就是一种听觉的乐音音响符号,通过“唱机”等电子工程设备能够更为精确、直观地“还原”,呈现给音乐受众,并且真正实现了音乐音响信息在历史长河中的永久保存。正是电子媒介的这种储存功能,使我们今天能欣赏到20世纪初谭鑫培、梅兰芳等京剧大师精湛的唱腔艺术,也使《二泉映月》这样的传统经典音乐未被历史的岁月所湮没。此外,乐谱的“解读”具有专业性,它需要具备一定音乐素质的人才能唱奏音乐。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任何人只要拥有唱片、磁带等音乐电子媒介,就都可以借助各种设备,实现受众和唱奏者音响信息的直接共享,欣赏到这种有声的音乐。因此,唱片、磁带等媒介具有真正的大众性,这一特性对于传统音乐文化的推广和教育传承产生了积极影响。譬如,20世纪二三十年代是中国京剧艺术的发展高峰时期,流派纷呈。与此同时,这一时期由外国开设的许多唱片公司为谭鑫培、余叔岩、梅兰芳等众多京剧名家灌制了许多唱片。这些唱片对于京剧艺术的推广功不可没。此外,许多京剧票友甚至“角儿”都是通过反复聆听唱片来学习“谭派”、“梅派”、“余派”等唱腔流派艺术的,可见唱片对于京剧唱腔流派的传承和发展也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再有,在电子媒介传播时期,当广播、电视等现代传播媒介出现后,音乐传播发展成为一种综合传播。电子媒介传播模式二就是一种综合传播,它是指由音乐创作者与表演者所共同阐释的音乐,或是被记录、加工而成的唱片、磁带等声音记录媒介,都不是直接呈现给受众,而是通过结合电台、电视台等发射媒介来进行传送和传播。在这种综合传播中,广播、电视成为现场演出或唱片、磁带等声音记录媒介的载体。而广播、电视等电子传播媒介更是一种强有力的大众传播媒介,它们在传播音乐信息时所具有的传播速度和覆盖面等方面的杭势,是唱片和乐谱等媒介所无法相比的。从而使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播开始真正步入“大众化”的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