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珊、黄升民:解读中国式媒体融合

发布时间:2015-09-15浏览次数:612文章来源:现代传播

摘要:与国际媒体产业中的融合现象相比,我国的媒体融合呈现出了独特的特点与发展路径。本文从中国媒体融合的起源与发展出发,阐述了我国媒体融合独特性的产生原因,同时结合政策管控力度、融合过程中的主导权归属和未来融合发展的方向等问题对我国媒体融合的特点与发展路径做了简要的探讨与解读。

二、以史为鉴:我国媒体融合的发展进程受制于政策管控的力度

在国内外,媒体融合的进展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政府的管控。这种相关关系产生的原因有三:首先,早期的媒体资源是一种稀缺资源,譬如频率与频道,因此不得不对这种资源进行管控,所以也自然会对这个市场、产业的进入者进行管理;第二,媒体涉及传播,也涉及意识形态层面的内容,所以需要引导和监督;第三,为了保证融合之后的市场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政府的力量不可或缺。维基百科对于“通讯汇流”的解释中也提到:“在市场由独占走向竞争的途中,必须有政府力量的介入,一方面防范利益既得者不当运用其优势力量,阻碍新经营者进入该国市场;另一方面培育新进业者,增进其市场竞争之能力。唯随着市场竞争程度的提升,此等管制机制之角色亦须逐渐调整,而在适当时机予以简化或解除,以充分发挥市场机能、节省管制成本及受管制者的负担,并避免形成不必要之竞争障碍。”

在这三点原因之下,国家政府对于媒体产业的发展有着自己的预期,也都有着自成体系的管理制度。然而,随着传播渠道走向丰裕,传播模式由单向变成双向互动与平台化,原本的稀缺性已经不复存在,同时产业的成长促使资本去寻求一个更大的增长空间与增值空间。从促进产业发展、经济发展的角度来看,放开对跨界与融合的限制就成为了必需的举措,政府部门也不得不顺应这样的发展形势。

那么,在中国媒体30多年的发展当中,在屡屡提及的媒体改革过程当中,这种融合的要求是第一次被政府管理机构提出吗?其实不是。早在200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17)下发,就曾经对这种跨媒体融合发展提出过要求。17号文件提出文化体制改革要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集团化建设为重点和突破口,着重在宏观管理体制、微观运行机制、政策法律体系、市场环境、开放格局五个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创新,以进一步壮大实力,增强活力,提高竞争力。17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要积极推进媒体集团化改革,组建跨地区、多媒体大型传媒集团的目标,对比较敏感的传媒业融资问题、媒体与外资合作、跨媒体发展等问题都做了积极、具体的回应;在集团化建设、多媒体兼营、跨地区经营、拓宽融资渠道等问题上都给予了一定的解答。

所以,从国家管理层面来看,媒体融合也不是一项新课题。只是,由于我国的媒体属性过于特殊,所以这种“放开”的贯彻性不够强,政策导向亦时有反复,执行力度往往达不到市场发展的要求,也就在客观层面上影响了媒体融合,尤其是广电与报刊类媒体走向跨界融合的进程。《北京青年报》的上市其实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国内媒体所处的这种“意欲放开,却又束手束脚”的尴尬境地。2001年,《北京青年报》的初步计划是把公司25%的股份公开上市,融资10亿港元左右。但是到了7月底,《北京青年报》放弃了先在国内A股市场上市、再赴海外上市的计划,改由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由于香港在中国被看成是海外市场,而中国政府又禁止在海外上市的公司持有中国的出版许可,因此《北京青年报》没有把全部资产拿到香港上市,而是以北青传媒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上市,上市载体不包括出版业务,只包括部分发行、广告、印刷和物流业务。历时近两年,北青报于20021224日,在香港股市成功上市,募集资金12亿元港币,最大的机构投资者是南非的MIH传媒集团,虽然这在事实上开启了我国传媒融资的新渠道和新方法,但也折射出了我国媒体机构在媒体融合道路上并非一帆风顺的现状。

较为典型的例子还有青海卫视曾经做出的一些尝试。2004年年底,默多克的新闻集团、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等几家单位共同组建了一家合资公司,负责青海卫视的广告经营。2005年新年伊始,青海卫视全面改版,新闻集团旗下星空传媒制作的《星空舞状元》《校园疯神榜》《桑兰2008》等栏目在青海卫视相继播出。然而,因违反了相关政策,青海卫视与星空传媒的“联姻”仅维持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在20058月就传出了合作夭折的消息。2009年年底,湖南卫视与青海卫视达成深度合作协议,湖南卫视将对青海卫视进行节目、团队、主持人的输出以及频道的包装策划等。同时由湖南台与青海台共同出资成立第三方公司负责青海卫视的具体运营。三年之后,两大卫视之间的合作又因管理层面对于“跨地区经营”的限制而被叫停。

与我国相反,从海外媒体产业的发展来看,最先尝试跨界融合的是以传统媒体业务起家的老牌传媒巨头,比如BBC、迪士尼、新闻集团、贝塔斯曼等,广播电视业务与报刊媒体业务的运营机构其实是媒体融合领域第一批吃螃蟹的人———因为这些机构既有丰富的媒体运营经验为先导,也有令人惊羡的品牌资产做后盾,更有充足的资本资金去试错。可是在我国,报刊出版机构虽然转企改制相对彻底,但是却被限制进入广电类业务;广电类机构虽然亟需资本运营去做大做强,却又囿于体制与喉舌的属性而难以与市场对接。到了今天,当我们有了更加开放的市场和宽松的环境时,又迎来了下一个问题,即错失了跨界融合的最佳窗口期。

我国媒体融合领域的著名学者彭兰教授认为媒体融合需要三个阶段:“一是在达到理念上的共识之后进行‘圈地’;二是要以传媒与用户关系再造为目来实现媒体的产品革命,以获得全新的市场空间;第三步媒体需要认识到信息终端技术带来的变革,通过对信息终端的选择与运用,来找到媒体融合时代新的产业杠杆上的支点。这个三步曲,是媒体融合日益深化的三个阶段。”但事实上,与目前的网络新媒体相比,传统媒体已经很难有时间和条件去完整走完这三个步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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