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传媒领域中,“媒体融合”是学界与业界讨论得极为热烈的一个概念。事实上,这并不是一个新鲜词汇,在20世纪80年代,国外已有相关学者研究这一命题,到90年代,国内学者也已经在频繁讨论。在学术研究领域中,通讯汇流、媒体融合、三网融合、全媒体,其实都是同一个概念在不同阶段、不同地域的不同表现;从国际传媒产业的现实发展来看,融合大潮也早已发生,案例无数。
2014年我国学界与业界重提媒体融合一词,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当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将媒体融合这一产业现象提升到了国家关注的层面。因此,通过结合国内外的一些实际调研结果,笔者希望能够对如何理解目前媒体融合的发展贡献若干思考。2015年,李克强总理两会中提出了“互联网+”的概念,旨在发挥互联网于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引发了关于媒体融合的又一轮讨论;今年4月,长时间停牌的东方明珠和百视通宣布合并重组,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SMG)希望能够把互联网基因植入传统媒体集团中去,并牵引、推动、倒逼整个SMG的变革,进而打造“新型互联网传媒集团”,这种另辟蹊径的、以资本运作为主要特征的媒体融合方式为旗下具有上市公司的传媒集团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和思路。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媒体融合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一、追根溯源:媒体融合是一场自下而上、不可阻挡的产业革命
如果探究媒体融合的源头,笔者认为可以从经济学的角度对其加以理解。融合这个现象并非媒体产业独有,在技术的推动下,产业发展的“跨界”现象时有发生,并且通常表现为一种自下而上的倒逼过程。这种跨界融合的第一个阶段的表现,就是人类社会中的种种产品不断地经历着专业分工———功能融合———专业分工的过程,并且循环往复、不断升级;第二个阶段,就是产品背后技术之间的融合;第三个阶段就是产业间的融合。正如日本著名产业经济学家植草益对产业融合的论述那样:“一旦由于技术革新开发出了替代性的产品或服务,或是由于放宽限制积极地展开了相互接入,各产业的企业群就会处于相互竞争的状态之中。产业融合就是这样通过技术革新和放宽限制来降低行业间的壁垒,加强各行业企业间的竞争合作关系。”
但其实,一旦到了第三个阶段,融合往往就没那么容易实现了,因为产业与产业之间有天然的壁垒,这些壁垒是否能够被打破,壁垒间隔着的产业是否愿意让出原本的市场空间以及利润空间,是否愿意打开原本的保护伞容纳新的进入者……总之,会有一系列主客观因素影响产业融合的发生。不过,当处于产业中下游的产品、技术都已经实现客观的融合,企业之间都已经开始跨界经营,这种现实就会倒逼上游的产业管理者考虑放开限制促进融合的问题。紧接着就会形成产业政策和产业利益的碰撞、对抗、博弈以及制衡,从游戏规则到法律制度,再到理念文化,在这个或短或长的过程中达到融合之后的新平衡。
对于媒体产业来说,这个过程也同样是一场由技术引发的自下而上的产业革命。无论国内还是国外,都是如此。而其中最为典型的例子莫过于广播电视产业与通信业之间的融合发展。在广播电视与通信产业各自发展并达到一定成熟度之后,有两种变化催生了两大产业之间的融合:一个是受众对于信息传播产品及业务的需求发生了改变,他们希望能够尽可能简单、便捷地实现多项业务,希望同一家服务商能够尽可能地提供一揽子的信息服务,包括看电视、打电话、网络接入等,从而降低他们的使用成本;另一个变化是,两大产业市场中的运营机构希望能够在自身市场趋于饱和的情况下开拓新的市场,尝试新的业务,赢取新的利润空间。这两种需求的交织、成长,最终爆发成为广电业与通信业彼此融合的要求。对于这个领域的研究,国外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将其称为“通讯汇流”,曾在中国举办过系列“数位汇流”讲座的台湾政治大学广播电视系教授刘幼琍即为该领域的重要代表。
正如前文所述,这种产业融合发展到了第三阶段就会引发管理层面的注意,进而在政策管制方面做出调整。例如,在1970年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是禁止电信业与传播业互跨经营的,但是到了1996年,FCC出台的《1996年电信法》,彻底打破了美国信息产业混业经营的限制,正式掀开了美国网络融合的大幕。与此类似的还有,2003年英国成立新通信业管理机构Ofcom,其职能融合了原有电信、电视、广播、无线通信等多个管理机构的职能,极大地促进了网络融合的产业发展。加拿大也已经建立了融合的管制机构CRTC,对融合业务进行管理。日本、法国等国家的网络融合也多半从法律、机构等方面入手,推动产业之间的融合发展。
在中国,这种媒体融合的自下而上的特征同样非常明显,“三网融合”这个概念的“前世今生”就是一个例子。1998年3月,以原体改委体改所副所长、时任粤海企业集团经济顾问的王小强博士为首的“经济文化研究中心电信产业”课题组,形成了《中国电讯产业的发展战略》研究报告,随后展开了“三网合一”还是“三网融合”的大辩论。隔年,82号文件出台,明令禁止广电与电信行业之间的业务互营,三网融合的议题由此被搁置了。2001年3月15日,“十五”计划纲要第一次明确提出“三网融合”的议题,在此之后,通信行业进行了较大规模的重组和发展,广电行业也积极进行了网络的升级改造与数字化转型。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三网融合被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并且拥有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笔者在前文也已经提过,媒体融合这个概念并不是新名词,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这些年来都在尝试跨界,只是受制于产业政策的管控,不少传统媒体主导的媒体融合的尝试常常以失败告终。而在去年与今年,之所以从国家层面强调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正是因为无论在产品层面、技术层面还是市场层面,关于媒体融合发展的需求都非常强烈,并且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现实。大势所趋之下,对于国家管理层来说,遏制媒体之间的融合发展成为了最不明智的行为,倒不如出手干预,引导其走向正确的方向。
不得不融,这就是中国媒体融合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