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与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
中外合作办学经过30余年的探索发展,已经成为“我国教育事业中在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之外崛起的第三支办学力量,近年来的发展令人瞩目,呈现出中外互动、从沿海向内地包括西部地区推进的态势”。2010年7月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确立了扩大教育开放的主题,把“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以及企业,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好若干所示范性中外合作学校和一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探索多种方式利用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作为发展目标。《规划纲要》明确了中外合作办学作为中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其发展提出了总体规划和明确要求,标志着中外合作办学进入依法办学的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教育部最新发布的《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中国教育的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更加清晰。这预示着,中国教育开始承担更多的国际责任,中国的教育体系将以更加开放、更加自信、更加主动的姿态,融入世界教育体系。
根据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200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外合作办学有合作设立机构和合作举办项目两种形式。中外合作办学的核心是引进国际优势教育资源。
中外合作办学在我国的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自新中国伊始至今,中外合作办学历经了停滞时期、恢复时期和发展时期三大阶段。停滞时期是指新中国成立后至1977年,我国从全面学习苏联在高等教育领域的经验到“文化大革命”时期对外教育交流的全面停滞,经历了教育领域探索的灾难性破坏;恢复时期是指1977年至1994年。期间,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会议精神指导下,我国对外教育交流很快恢复发展,先后和英、美、加、日、德等高等教育经验领先的国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合作,包括引进合作教育项目、开办合作教育机构等等;自从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后,国内中外合作办学的活动趋于频繁;原国家教委于1995年出台的《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更是使得合作办学走上了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轨道。至此,中外合作办学便进入了发展时期。随后,我国于2001年12月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随着世贸组织对我国经济、社会改革开放的更深层次卷入,教育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也日趋朝着国际化的方向发展,我国积极参与到了全球教育国际化的过程之中。为了加强我国在国际教育领域的自主自信与发言权,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的条例与实施办法。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三个阶段符合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是我国经济社会愈加开放以及国际化深入走势的具体体现,更表达了我国对各领域国际化趋势的自信与正确判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成为通过国际化推动中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的外部动力。
截至2015年5月,全国经审批和复核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机构和项目数共有1100个,其中独立法人中外合作办学大学7个,本科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机构53个,合作项目846个;硕士阶段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1个,合作项目194个。在校学生55万人,毕业学生150多万人。据教育部数据显示,中外合作办学就业率可以达到一次就业百分之八十八,二次就业百分之百,学生及家长满意度百分之九十以上。中外合作办学在发展过程中,展现出以下优势:1,提供了创新性人才支持,填补了国家急需人才的空缺;2、培养了一批师资队伍,创新了教学模式,中外合作办学为我国国际化教学和管理人员提供了实践与学习共进的培养机会;3、经费节省,国内学生只需要百分之二十五的经费,不出国留学即可享受同等国外教育。
尽管数量可观,但在下一阶段从粗放地追求机构与项目数量的增长走向科学地质量管理阶段,我们认为仍然存在以下值得思考的问题:
1、重招生,忽视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教育综合改革
中外合作办学不是单纯为了招生,而是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教育综合改革,实现质量办学。教育部目前建立了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定期合格性评估和示范性选拔机制,评审指标项目为:办学宗旨、管理体系、资金资产管理、质量管理、师资队伍、教学设施、培养质量、社会效益、办学特色。通过对这些方面的数据分析,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教育改革,中外合作办学成为我国教育综合改革的前沿阵地。这是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的中国特色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所应有的探索。
教育部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要求是,不以“普通的招生办学为目标”,要以作为学校和学科的特种部队进行创新试点,通过国际化资源的引进和创新融合、建立创业模式和创建高等教育的办学改革机制,需要实现质量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现从学生流动到师生建设的转变,完成师资队伍建设、课程体系的建设等一系列机制建设。目前对质量差的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淘汰机制,2015年湖北省教育厅宣布该省的九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停止招生。
2、重引进,忽视以我为主的建设和各学科的平衡引鉴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规定:“国家鼓励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引进国内急需、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性的课程、教材、教师和教学管理资源”,明确了中方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的过程中要立足本土,取长补短,优化人才培养方案。中外合作办学要以保持中方教育主权(educational sovereignty)作为引进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和独立自主处理教育方面国际事务的最高原则。。然而,很多中方学校在和外方合作时单纯以西方发达国家的价值观和文化模式为最高准则,缺乏对国际资源的科学调研、判断,缺乏合作中的“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引进主导意识。在引进过程中,往往仅以“引”为目的而忽视“建设”,忽略中国特色的学科体系的建设,在谈判过程中盲目屈从,从而一定程度丧失教育主权。统计表明,所在合作对象国的选择上,排在前三位的是经济、科技和教育都普遍发达的英国、澳大利亚和美国,而学科的分布超过半数(54%)集中在工商管理和经济学类的专业中,忽略了国家重点紧缺领域和优先主题的优质教育资源引进,如能源、环境、信息产业及新兴现代服务业等等;而在人文社科科学学科领域的引进更是薄弱、缺乏创新应对规划,特别忽视了直接服务中国文化自觉和中国文化走出去重大国家战略实施的国际传播学科的平衡引鉴需求。在国别和区域合作方面也缺乏对中国国家传播重大战略区域和对象国的研究和资源引进合作,比如对南美、东盟、东北亚等。
3、重课程引进,忽视优质教育资源的综合建设
目前业已成形的合作办学活动大多停留在课程讲授的阶段,这实际上暴露出了合作办学指导思想的缺失。国际优质教育资源概念广泛,不仅包括教学与课程,更应当囊括综合教育体系,包括教学方法、课程体系、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社会服务、产学研结合、科研管理、创业教育和以国际化推动教育教学改革等等内容。不同培养阶段的学生需要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结合综合管理的视角,以发展的眼光有的放矢地设计合作办学项目的各个环节。比如国际教育中的目前对大学教育在web2.0甚至web3.0时代的定位再思考、校园教育与创业教育的结合、国际公民和国际竞争的培养教育、跨学科人才的创新培养体系建设、国际通识教育、教育管理的社会化开放、基于新兴信息技术的全球虚拟校园建设等。
4、重外方评估,忽视自主评价体系的建设
什么是国际优质教育资源,如何进行评价?这是一个在业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话题。但长期以来我们仅单纯依靠西方主导的大学排名作为唯一的评价标准,却没有对自身的优势与需求做一个科学全面的评估。国外大学排名往往注重综合性大学的评价,而忽视在非综合类大学中的优势学科;对学科的排名往往仅注重在常规状态下的学科分类排名,这些对于变化较小的文学、历史、经济、数理等传统学科有效,但对在现代融合发展有着旺盛生命力最具创新动力源泉的学科却缺乏应有的关注。比如现代信息科技与艺术相结合的数字媒体艺术与技术,不仅仅属于传统的艺术学专业,也属于信息工程,有些根据具体的学科应用属于医学、林学、海洋学等。另外,对国际资源的评价要以我方需求为支撑,有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忽略了因地制宜地考虑该专业资源在国内的业态发展和自身院校在该专业上的实力分析,模糊了“需要”和“优质”的关系。在评估国际优势教育资源时没能将对方的专业实力作为重要的考量标准,这也是“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重大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