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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艺术类高职专业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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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1999年开设高职(专科)层次艺术类专业。高职(专科)层次的教育目标是为广播电视传媒领域培养具有一定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操作技能的应用型人才。
本简章只限于介绍需进行专业考试的艺术类高职专业招生情况。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华体会娱乐场
2008年艺术类高职专业。
一、招生计划
艺术类高职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学制 | 科类 | |||||
合计 | 北京 | 山西 | 黑龙江 | 河南 | 四川 | ||||
G1 | 播音 | 50 | 15 | 7 | 8 | 10 | 10 | 两 年 | 文理兼招 |
G2 | 电视节目制作 | 50 | 15 | 8 | 15 | 12 | |||
G3 | 摄像 | 40 | 15 | 8 | 5 | 6 | 6 | ||
G4 | 表演 | 25 | 10 | 4 | 4 | 4 | 3 | ||
| 合 计 | 165 | 55 | 19 | 25 | 35 | 31 |
注:1.以上各省的招生计划供招生宣传用,实际招生计划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批的计划为准。
2.学校的招生专业中,山西、河南、四川生源所在省,省内组织统考,考生只须参加省级统考,不用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北京、黑龙江考生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的有招生计划的几个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均可报考。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③身体健康;
④因我校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故仅限于学习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
⑤报考我校艺术类高职专业的考生,请按照省里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⑥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北京、山西、黑龙江、河南、四川。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①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③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考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文件精神,200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一)有招生计划的省份中,参加省级统考的省份
山西、河南、四川3个省的考生,只须参加省招办组织的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学校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不需要参加校考,请考生关注并参加本省的省级统考报名与考试。
(二)有招生计划的省份中,参加校考的省份
北京、黑龙江考生只须参加华体会娱乐场
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请考生关注简章以下内容。
四、报考时间和地点
(限北京、黑龙江考生)
1.哈尔滨考点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初试合格名 单张榜、办理 复试手续时间 | 复试时间 |
哈尔滨工业大学二校区 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69号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大厦西侧 哈尔滨火车站:乘89路公共汽车,哈工大二校区下车即到 | 9∶00-17∶00 |
2.北京考点:
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初试时间 | 初试合格名 单张榜、办理 复试手续时间 | 复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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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 从市内来, 可乘728路公共汽车到梆子井站下车;乘1路公共汽车,在四惠站换乘312路汽车到梆子井站下车;或乘342路、382路、388路、731路、846路公共汽车到定福庄站下车;或乘轻轨八通线到传媒大学站下车即到 | 9∶00-17∶00 |
五、报考规定
(限北京、黑龙江考生)
1.报名方式:
只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北京、黑龙江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考试。
注: ①不受理函报。
②每个考生必须到规定的考点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最多可报考两个艺术类高职专业。(同时还可兼报华体会娱乐场
艺术类本科专业。)
③凡兼报华体会娱乐场
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在网上办理艺术类本科的报名手续,之后再到现场办理艺术类高职的报名手续。
2.报名流程:
①获取报名表和准考证:可提前从简章上复印准考证、报名表(A4纸),也可登录华体会娱乐场
本科招生网,到下载中心下载准考证、报名表。
②填写准考证:每个考生填写1份准考证。
③填写报名表: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专业。如报考一个专业填写一式2份报名表,报考两个专业填写一式3份报名表。各份报名表内容要完全一致,否则无效。考生要认真慎重选择所报专业志愿,办理完报名交费手续后一律不允许修改或增减志愿。
④准备照片:(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片照片)。报考一个专业4张,报考两个专业6张;全部报名表和准考证贴好照片,剩余照片留待办理复试手续时每个专业交1张照片。
⑤准备相关材料:准备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所在省(市)发的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发放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的省份,考生可先用学生证替代报名证。待发放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后,将复印件寄至华体会娱乐场
招生办公室)。报名时上交以上两种材料的复印件。
⑥办理报名手续:带齐以上所有材料于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处办理现场报名、交验材料及交费手续。(兼报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先在网上办理艺术类本科的报名手续,之后再到现场办理艺术类高职的报名手续。)
⑦约考:只报考高职专业的考生,凭准考证及交费收据到所报专业交一张报名表,并预约考试时间、确定考试地点,咨询专业考试事宜;兼报华体会娱乐场
艺术类对应本科专业的考生则不需要约考。
3.报名考试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京发改[2004]2651号文件规定,每人每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100元,复试报名考试费80元,初试合格者,办理复试手续。
六、专业考试
(限北京、黑龙江考生)
我校艺术类高职专业考试和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同步进行,均安排在相同的时间和地点,报考艺术类高职专业的考生,如果同时兼报华体会娱乐场
或华体会娱乐场
南广学院艺术类本科的对应专业,则不需要重复进行专业考试,认可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即只参加一次考试);不兼报华体会娱乐场
或南广学院艺术类本科的对应专业的高职考生,须参加报考的艺术类高职专业考试。
艺术类高职与艺术类本科考试专业对照表
专业序号 | 高职专业 | 对应的本科专业 |
G1 | 播音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G2 | 电视节目制作 |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任选其一) |
G3 | 摄像 | 摄影、摄影(电视摄影方向),(任选其一) |
G4 | 表演 | 表演 |
七、考试内容
1.报考艺术类高职专业的考生,如果同时兼报华体会娱乐场
或华体会娱乐场
南广学院艺术类本科的对应专业,则不需要重复进行专业考试,认可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即只参加一次考试)。
2.单独报考艺术类高职专业的考生,可按“艺术类高职与艺术类本科考试专业对照表”选择一个对应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到相关学院进行考试,但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文化基础知识笔试。
艺术类高职专业与本科专业考试内容对照表
专业序号 | 高职专业 | 对应的本科专业 | 专业考试 | 考试学院 | |
G1 | 播音 | 01播音与主持艺术 | 初试 | 面试:①朗读指定稿件 ②主题讨论 |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
复试 | 面试(全程录像): | ||||
G2 | 电视节目制作 (考生可任选一个对应本科专业方向,到相关学院进行考试) | 12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辑方向) | 初试 | 面试:①自我介绍(1分钟) ②回答考官提问(高中所学知识) ③命题演讲(根据背景材料提示,自己命题演讲) | 电视与新闻学院 |
复试 | |||||
02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方向) | 初试 | 面试:①自我介绍 ②特长展示 ③回答考官提问 | 影视艺术学院 | ||
复试 | |||||
G3 | 摄像 (考生可任选一个对应本科专业方向,到相关学院进行考试) | 09摄影 | 初试 | 面试:①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 ②回答考官提问、文化基础知识 ③提交自己的摄影、绘画或文学作品 | 影视艺术学院 |
复试 | ①面试:a.回答考官提问、文化基础知识 b.摄影、美术作品分析 c.现场拍摄一幅静物照片(学校提供相机) ②笔试:a.石膏像素描和命题绘画创作(4小时) b.影视作品分析(注意是分析而不是评论)(3小时30分钟) | ||||
13摄影(电视摄影方向) | 初试 | 面试:①自我介绍(1分钟) ②回答考官提问(高中所学知识) ③摄影作品分析 | 电视与新闻学院 | ||
复试 | |||||
G4 | 表演 | 06表演 | 初试 | 面试: ①自我介绍 ②朗诵(背诵文学作品,可节选,限时3分钟) ③表演(命题、多人小品练习) | 影视艺术学院 |
复试 | 面试:①声乐(歌曲一首,唱法不限,无伴奏) ②表演(命题、多人小品练习) |
八、专业介绍
(一) 播音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新闻学、传播学基础和语言文学艺术素养,能在广播电视行业及企事业单位电教、宣传等部门从事播音主持专业工作的高级实用人才。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语言学概论、新闻学基础、传播学概论、广播电视概论、口语技能训练、播音导论、语音发声技能、语言表达技能、播音作品鉴赏、节目主持概论、新闻报道技能实务、广播电视技术概论、视听语言、公关艺术与实践、社交礼仪训练、播音主持业务、影视配音艺术等。
(二) 电视节目制作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各级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电视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机构、电视教学节目制作单位及其他影视创作部门培养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节目制作人才。本专业是北京地区高校高职高专教育教学示范专业。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电视传播概论、影视精品读解、电视节目制作技术、摄影艺术与创作、录音技术、摄影技术、摄影构图、电视编辑、电视采访与写作、数字节目制作、电视节目编排等。
(三) 摄像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为各级电视台、影视节目制作公司、电视广告制作公司、音像制作机构、电视教学节目制作单位及其他影视创作部门培养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摄像人才。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艺术概论、美术欣赏、色彩学、摄影技术、摄影构图、照明技术与艺术、影视摄影技术、电视编辑、剪辑艺术、影视精品赏析等。
(四) 表演专业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文化理论修养和文学艺术素质,能够在全国电影、电视系统从事电影、电视剧表演工作的专门人才。
课程设置 本专业课程分为基础课、专业课、实践环节三个部分。除公共基础课外,本专业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语言课、声乐课、形体课、影视精品赏析、世界电影史、戏剧名作选读、表演课等。
九、录取原则
艺术类高职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参加省级统考或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情况下,根据各省招生计划,按高考总成绩(含数学),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十、学费标准
艺术类高职专业学费标准:电视节目制作专业12000元/每学年;摄像专业19000元/每学年;播音专业19000元/每学年;表演专业19000元/每学年。如有变动,按2008年北京市教委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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