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2日,一篇名为《疫苗之殇!悲痛》的文章被大量转发,文章将“山东疫苗案”与财新记者郭现中拍过的一组关于疫苗问题的深度报道《疫苗之殇》联系起来,得到了公众广泛的关注与热议。
文章在朋友圈内迅速刷屏,公众的恐慌与担忧亦随之蔓延。同时,多元声音开始显现,“和菜头”发文抨击《疫苗之殇》的作者,认为其试图操控公众的认知;紧接着又有著名IT评论人号称“捍卫民众”的恐慌权。制造大众传播也好,捍卫恐慌权也罢,这一事件反映出的其实是如今的媒体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如何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的问题。
“不沉默,也不叫嚣。”笔者认为,这应成为媒体工作者在表述与呈现时的底线和原则。
首先,在传播学中有“议程设置”之理论:媒体所报道的话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受众的关注对象。因此,面对与公众日常生活尤其是健康息息相关的议题时,媒体理应打破沉默。以这一事件为例,《疫苗之殇!悲痛》的作者试图利用新媒体“传播迅速、受众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引起公众对问题疫苗的关注与重视,从而推动相关部门解决、处理问题的做法是无可厚非的。毕竟问题疫苗现象由来已久,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里,由于新闻环境等原因,案件迟迟得不到曝光,公众被蒙在鼓里,相关清查工作并未真正彻底展开。问题疫苗发生在每一个家庭身上都是悲剧,媒体若在此事上失声“沉默”,有违道德与良知。
但是,媒体打破沉默并不意味着要肆意渲染紧张局势,积极鼓吹制造恐慌。受众倾向于跟着媒体的报道去观察这个世界,而由于受众的专业知识水平有限,并非所有人都能够及时发现新闻报道中因过激导致的与实施发生偏离的地方。《疫苗之殇!悲痛》中以近期非法疫苗流入市场作开头,结合的是三年前的“疫苗惨剧”旧例。在朋友圈的大规模转发下,判断力稍差或者只关注标题并不做判断的“标题党”们很容易将其误解成,如今疫苗市场上的有毒疫苗问题严重。可事实是,此次曝出的问题疫苗属于无冷链保藏的非法疫苗,危害是疫苗可能失效而非“疫苗有毒”。我们的公众在恐慌中抱团取暖,可媒体却不应该明知他们是“乌合之众”而不加边界地渲染恐慌,不自控地叫嚣疫苗之“殇”。
舆论监督是媒体人的天职,作为社会这艘前行的航船甲板上的守望者,拒绝沉默是选择这份职业的应有之义。可面对复杂事件时,媒体要做的是还原、讲述、呈现,而不是夸张、歪曲、叫嚣。媒体像是普通公众的一双眼睛,公众借助媒体来了解自己看不到的、听不见的事。无论媒介环境如何变化,无论是传统媒体还是新媒体,媒体人都应该努力做到把信息碎片完整、准确地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