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精神,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办学治校能力和水平,10月28日下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2号楼1118会议室召开集中学习会。校党委书记陈文申主持学习会。
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杨旭东作《实施意见》辅导报告。他以高校内部领导体制的变迁流转为主题,考察了现代大学制度的起源、发展及现状,介绍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高校领导体制的7次变迁,并对《实施意见》的重点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他还对当前高等教育界与学术界普遍存在的一些问题发表了看法。辅导报告条理清晰,简洁扼要,富于针对性和启发性。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实施意见》原文和中组部、教育部负责人就《实施意见》答记者问等权威解读文章。一致认为,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鲜明特征和本质要求,也是我国高校经过30多年改革实践取得的宝贵经验。《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出要求、作出规定,为加强高校党的建设工作和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提供了重要遵循。
大家表示,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并在办学过程中得到了贯彻落实。今后,要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着眼学校发展目标,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实施意见》。要准确把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基本内容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室、党政联席会等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学校、学部(院)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运行模式符合意见要求。要把学习贯彻《实施意见》与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关于党委职责、校长职责、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党政协调运行机制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在学校章程中体现出来,不断提高办学治校能力和水平。
会议还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我校宣传思想工作、深入做好反腐倡廉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主题学习和讨论。
(记者:王维家 摄影:周维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