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顺利进行,教务处于9月2日组织召开了2015年推免生工作布置会,提前安排、科学布置,正式启动2015年推免生工作。校党委副书记刘守训、副校长胡正荣,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和各学部及直属学院负责人参会。会议由教务处处长张育华主持。
会上,研究生院和教务处先后传达了教育部相关培训会和视频会议的精神,解读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并详细介绍了我校2015年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流程、推荐与录取阶段的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通知精神,2015年的推免生工作政策、程序和要求较往年均有大幅度调整。一是确保公平和择优录取,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不再设置留校限额,将推荐和录取区分为互不交叉的两个阶段;二是明确自主报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三是推进信息公开,提升服务力度,从公开推荐办法到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以及录取等工作均通过网络平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并要求网上公布咨询和申诉渠道。
面对推免工作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刘守训副书记和胡正荣副校长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刘副书记首先强调了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政策和精神,认真规范地做好推免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自主报考。此外,各学部和直属学院还要有效衔接好推荐和录取两个阶段的工作,应结合自身的学科和特色科学选拔、推荐学生,合理设置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胡副校长在强调推免生工作纪律的同时,指出推免工作是激励广大在校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要求各学部和直属学院尽快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教育部和学校规定完成推免生的推荐和录取工作,确保2015年推免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