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守则
一、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学生证和身份证(或护照、公安部门开具的贴有近期免冠照片并注明身份号码的证明)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核验,并按要求在考场座位表上签名。
二、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入场,如HB-2B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字迹水笔、橡皮等文具。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信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对讲机)、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智能手表等违规物品不得携带入场,考场内不得擅自相互借用文具,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三、入场后要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以及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四、答题前应认真阅读试题册正面的“敬告考生”内容,按要求填写答题卡中的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凡答题卡中该栏目漏填涂、错填涂或字迹不清、无法辨认的,成绩无效。除有特殊原因,在考试结束前禁止提前退场。答题前还需将试题册背面条形码粘贴条粘贴至答题卡1上规定位置,错贴、漏贴、损毁条形码粘贴条将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五、必须严格按要求做答题目。书写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水笔做答,填涂信息点时须使用HB-2B铅笔在答题卡上相应位置填涂,修改时须用橡皮擦净。只能在规定考生做答的位置书写或填涂信息点。不按规定要求填涂和做答的,一律无效。
六、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完成作文、听力、阅读、翻译各部分考试,作答作文期间不得翻阅该试题册。听力录音播放完毕后,请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将立即回收答题卡1,得到监考员指令后方可继续作答。作文题内容印在试题册背面,作文题及其他主观题必须用黑色水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选择题均为单选题,错选、不选或多选将不得分。
七、遇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不清等情况,应及时要求更换;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八、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拒绝作弊行为,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考试秩序。实施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将按违规处理取消成绩,对扰乱考场秩序,参与作弊团伙、恐吓、威胁考试工作人员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
九、考试期间非听力考试时间,不得佩戴耳机,否则按违规处理,成绩无效。
十、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要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时必须交卷,不准携带试卷、答题卡离开考场。
十一、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教育考试机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1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