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宪法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作品创作在普法中的积极作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在各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第七届法治教育作品征集展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北京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要求,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教育,丰富法治教育形式,拓展法治教育内容,在学校中传播法律知识、提高法治素养、构建法治文化、打造法治校园,推送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多样化水平整体提升。
承办:北京市教育音像报刊总社
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三、参与范围
全市所有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师生均可参加。本届活动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师可指导学生参与活动,也可独立编创作品参与投稿。
四、作品要求
2、舞台表演类:包括话剧、相声、小品、戏曲、快板、大鼓、歌舞、诗朗诵等舞台表演形式。作品格式为mp4,尺寸最低为1280*720。
3、平面设计类:包括海报、绘画、图配文、H5页面等平面作品。作品格式为JPG,标准为600dpi、500K以上。
(三)作品提交
1、作品编创、拍摄、表演时的剧照、工作照片、导演演员照片及作品海报等相关素材,请按JPG格式,600dpi、500K以上标准,随作品同时提交。
2、微视频、舞台表演类作品片头或片尾须标注报送学校、作品名称及导演、编剧、演员等人员信息。平面设计类作品须以“作品名称+报送学校+作者姓名”作为文件名。
本次活动征集的作品按高校、中小学两个组别分组评议。各组别组内初评筛选基础上,最终确定推荐作品代表本单位参评。高校组每校报送推荐作品每类不超过10部;中小学组每区报送作品总数不限,其中推荐本辖区同一学校报送作品数量不超过5个。
主办方将邀请法学、教育、影视、美术等领域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评议并确定奖项。高校、中小学组分设优秀作品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数量视最终征集作品质量和总量确定。优秀作品将纳入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教育优秀资料库,并在相关媒体、普法现场活动等平台展示。特别优秀的作品和突出宪法宣传的优秀作品,将推荐参与全国及市司法局相关活动。
请各单位于7月20日前将第七届北京高校法治教育作品征集展映活动作品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baiyang@cuc.edu.cn,邮件主题须标明法治教育作品申报。
活动联系人及电话:丁老师 6578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