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波兰、法国、葡萄牙、韩国和台湾等地高校签署的学生交流协议,我校将于2019年春季学期选派优秀学生赴以下高校进行一学期的交流学习。
(一) 项目名称
项目二十八: 波兰华沙大学交换生项目
项目二十九: 法国高等设计学院交换生项目
项目三十: 葡萄牙天主教大学交换生项目
项目三十一:韩国淑明女子大学交换生项目
项目三十二:韩国诚信女子大学交换生项目
项目三十三: 台湾静宜大学交换生项目
项目三十四:台湾实践大学交换生项目
(二)基本要求
1、本科学生GPA 3.0以上(4.0学分制);硕士生没有不及格的科目;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适应交换学校所在地生活、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3、较好的外语水平,能应对交流学校的授课、作业及考试;
4、交换生项目要求在学期间未参加过学校组织的境外交换学习项目;
(三)课程
我校学生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交流学校开设的与自己专业符合或相近的课程,学分由我校认定。
(四)学费及相关费用
1、交换生,对方学校免收学费;按照规定向我校缴纳全额学费;
2、自费交流生,需支付对方学校学费;按照规定向我校缴纳60%学费;
3、赴交换/交流地的往返旅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自理。
(五)校内申请流程
1、在线填表报名:http://sie.cuc.edu.cn/CH/comm/apply/
每人只能提交申请一次,请同学们认真填写核对后再提交。提交成绩如与纸质版材料上的信息不符,将视为报名无效。在线报名志愿与纸质版上所填志愿必须一致,无故不得随意改动。
2、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
① 《交换/交流生项目报名表》纸质版(附件1),由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② 在校中英文成绩单纸质版原件(其中本科生GPA为必修+限选课学分绩点),由教秘签字、盖学院公章;
③ 托福/雅思/剑桥及其他要求语种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接收学校没有雅思/托福等要求的,请提交四级或六级成绩;成绩网页截图打印件有效。
备注:所有申请材料以纸质版提交为准,逾期没有提交纸质版者,视为无效报名。
(六)纸版材料提交
报名截止时间: 详见附件2项目简介
地址:39号楼二层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项目二十八至三十: 杨老师,65783695,206办公室
项目三十一和三十二: 徐老师,65783741,206办公室
项目三十三和三十四: 张老师,65783740,205办公室
(七)录取及注意事项
1、每位同学申报两个志愿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根据接收学校要求,考虑学生成绩、专业多样性等因素,按第一志愿择优向接收学校推荐;在第一志愿没有录满的情况下,录取第二志愿。
2、接收学校确认录取的学生按对方要求完成材料提交;办理校内手续。
3、请同学们报名前慎重选择,录取后无故退出者,将会影响到此后校级交流项目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