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汉办下发的“汉办〔2018〕146号”通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队伍建设,现面向学校中层管理干部和教师选拔2018-2019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具体选拔要求如下:
一、应聘者条件
1. 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组织纪律性强;忠于职守,作风务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 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8周岁(含)。
4. 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副处级及以上行政职务,具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5. 熟练掌握驻在国语言或英语。
6. 具有较强的领导力、组织管理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7. 身体健康,具有较好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8. 掌握计算机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熟悉汉语教学工作。
9.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满足孔子学院总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非英语语种或艰苦地区岗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招聘岗位
1. 荷兰格罗宁根孔子学院
2. 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孔子学院
3. 巴西南大河州联邦大学孔子学院
三、相关事项
1. 拟派时间及任期:
塞尔维亚贝尔格莱德孔子学院、荷兰格罗宁根孔子学院拟于2018年年底派出;巴西南大河州联邦大学孔子学院拟于2019年上半年派出。
2. 待遇及管理:
在外工作期间,以国家汉办管理为主,待遇按《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执行。
3. 选派程序:
应聘者经由所在部门批准,提交《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见附件),经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组织部、人事处联合遴选后,报国家汉办,由国家汉办组织考试。通过者将参加国家汉办组织的培训,培训完成后根据孔子学院工作安排派出。
4. 报名方式:
请将《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见附件1)平台发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孙玉红,电话:65783519。
5、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0月31日。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8年 10 月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