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相关各部门、单位:
遵照教育部和北京市主管单位文件精神,我校于2017年9月会同三间房地区办事处、三间房乡派出所,联合我校保卫部、后勤管理处对我校南家属区17号楼、18号楼地下室住员进行清理,清理结束后将上述地下室封存。
经我处巡视发现,住员搬离后17号楼、18号楼地下室房间内遗留了大量物品,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为加强地下室使用安全管理,结合《北京市人防工程与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拟对上述地下室进行清理,请相关各部门、单位通知上述地下室原住员于2018年7月16日前将属于本人的物品自行搬离,逾期不搬的物品我处将视为废弃物统一清理。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65779377
办公地点:44号楼507
资产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