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选举法》和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北京市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我区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6年8月上旬至12月底进行,将选举产生445名区人大代表和898名乡人大代表,并分别召开新一届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区、乡两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和领导人员,这是全区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按照法律规定,区、乡人民代表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组成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并以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选举结果将直接影响区、乡人民代表大会职能的发挥,直接关系到全区人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我区今后五年的建设和发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的执政,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凝聚全区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区、乡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分为选民登记、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等工作阶段。在选民登记阶段,具有本市户口,年满18周岁(以选举日为标准)的公民,除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均应当参加人大代表选举,户口在外省市现居住在本市的人员,一般应当在豁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不能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的,由本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也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选民登记是对公民选举资格予以法律上的确认,广大选民应积极主动地配合选举工作人员搞好选民登记工作。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阶段,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在投票选举阶段,选民应当在选举委员会确定的投票选举日,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
广大选民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选举,依法主动进行选民登记,积极参加选民小组活动,推荐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大代表候选人,积极参加选举日活动,投好庄严而神圣的一票,为圆满顺利地选出我区区、乡两级人大代表,共同作出我们的努力。
北京市朝阳区选举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