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文艺研究由对以往文艺过度政治化研究模式的反思、批评而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严重妨碍了当下文艺理论研究的科学性。
审美主义成为新时期以来中国文艺学中的一个不容忽视的思想线脉,或隐或显地在新时期的不同阶段以不同的话题、理论话语形式呈现出来。然而,近年文艺研究中的审美主义理论却出现了走向唯美主义的倾向,突出地表现将文艺的审美性无限扩大,膨胀为文艺的全部本质规定性,割裂了文艺与社会生活的必然联系。同时,又抽空了审美的具体内涵,试图构建一种能够超越不同时期社会历史的具体限制的、可以横跨时空的具有普适性的“审美性”,并以此为文艺的全部属性和最高评价标尺。
以此为基础建构的文学理论消解了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所提供的时代精神,颠倒了文学及其理论产生和发展的源与流的关系,由于脱离现实社会历史,疏离乃至摆脱社会中心话语对其的统摄性,从而回避了当代社会现实要求文学理论应该也必须回答的一系列理论问题,也背离了社会实践是最终判定学术研究真伪与正误的唯一标准的基本原则。
近年来文艺研究中的另一种极端化的倾向是对人性问题界定的偏差,这突出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将人的本质局限于感性肉体欲望,尤其是感官肤觉,屏蔽其社会性、精神性的存在; 二是将人性悬置为某种精神化、抽象化的躯壳符号。两种倾向在“矫枉”以往对人性问题的界定的局限性方面具有一定的纠偏意义,但却陷入问题的另一极端。就第一种倾向而言,无论是文艺理论研究还是文艺创作实践,都存在过度张扬人的感性欲望、生物本能的倾向,并以此作为人的“本真”的诗意存在而忽视人之为人的社会性、精神性的本质; 后者将本应丰富而具体的人性的内涵抽空为永恒的精神符号,藐视人之存在的特定社会历史的客观性对其的制约。
就第一种倾向而言,恢复人的感性维度,对全面而深刻把握人的问题具有不容置疑的作用。但是,当我们摒弃理性、社会性对人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而单纯沉溺于对感性欲望享乐的书写时,感性与理性、生理与心理、肉体与精神、动物性与社会性等诸多因素相统一的“身体”被机械地割裂,后者无情地受到压抑甚至被消解,取而代之的是对前者的过度张扬乃至无限放大为人性的全部,人的理性、社会性被屏蔽了。
就上述第二种倾向讲,持论者视不同历史时期社会现实的差异性于不见,试图探究某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能够超越不同历史时期具体状况的符号化的永恒存在的所谓“人性”。然而,这种具有超越性的抽象人性在现实世界中是难以存在的。人的社会实践是有意识的、能动的活动,既受制于特定社会客观条件,又受制于主体自身,作为历史性存在而程度不同地作用于社会历史。
不能正确的理解、科学把握社会实践与人的存在之间的密切关系,更多地是从客体的角度去把握“对象、现实、感性”,将人的“生活”简单地等同于满足人之生存的生理需求,而没有把人当作生存并活动于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现实的、具体的人去审视,对人的理解也就忽视人之存在的历史性维度而得出抽象的、直观的所谓人的“类”本质。由于这种历史方法非但没有以现实的具体联系为视角,反而以思辨的抽象的联系来代替,以空洞的、先验的人性笼统地置换了不同具体社会历史的现实人的特殊性,以横跨时空的所谓的“人文精神”代替了各个历史阶段特有的时代印记。
近些年文艺研究中的“史学的观点”也出现了偏差,新的教条主义倾向突出表现为由反驳以往的历史决定论而陷入历史相对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的泥潭,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在此错误观念指导下的文艺研究,以“非历史”的方法审视历史,必然走向唯心史观。传统的社会道德价值体系被解构,经典历史文本与历史人物备受嘲弄,历史史实成为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和随意言说的“玩物”,“宏大历史”被肢解为众多支离破碎的“小历史”,中心话语被边缘化,各种非主流意识被凸显。
我们所强调的“史学的观点”是指历史唯物主义,更为凸显作为方法论意义的历史方法——把事物当作“过程”而不是当作“实体”来理解的辩证思维方法。极端宣扬历史研究的主观性、相对性,一味地强调“历史的文本性”特征的做法,其实只是简单地将历史等同于文本。
强调历史的“文本性”“叙事性”特征的观点,实际将历史研究的重心由客观史实移向了主观的“历史书写”———史实本身并不重要,关键是我们如何“书写”——此观念正是当今新历史主义文艺思潮所彪炳的旗帜。然而,这其中却暗含一个逻辑误区,那就是在我们张扬历史书写的叙事性特征、凸显历史书写的意识形态性时,是否把历史史实与对历史史实进行书写、阐释的文本之间的关系混淆了? 我们并不否定,作为历史研究的学科“历史”不可能是对一个又一个孤立的历史事件进行简单的堆砌、叠加,而是依据某种理解方式将历史事件纳入一定叙述模式进行编排的文本,这就注定任何对历史意义的诠释都存在主观性的问题。不过,我们更应该正视这样一个问题: 不管采用何种书写模式写成的历史文本总是指向某个特定历史时期、特定历史事件或历史人物,他们的存在既是客观事实,又有其产生、存在的客观条件,对其意义的阐释也必然是以历史史实为准绳的。因此,任何历史文本绝不是阐释“虚无”的文本,也绝不是一个凭借主观随意“创造”的文本,更不是主观臆断的天马行空式的牵强附会。
近年的唯心史观持论者强调文艺要以“当代意识”重新诠释历史的观点也是难以立足的。不可否认,任何时代的人都会站在自己的特定时代去审视历史,我们当代人也是以自己所处的视野审视、阐释历史,必然印有深刻的当代意识与个人的主体意识。然而问题的关键是,这里的“当代意识”难道仅仅是一个时间范畴? 其实不然。“当代”不仅仅是指时间,更指观念、意识的“先进性”,即站在时代的高度审视历史,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念与方法探究历史,即“历史地”看历史。也就是说,要在历史发展的动态过程中以发展的、普遍联系的观点分析历史,不仅要看到某一阶段历史发展的结局,更要思考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以及嬗变的过程,对历史人物和历史事件的评价也要符合历史真实性的要求。
在大力倡导创新的时代,当然我们也支持、鼓励各种历史剧创作和研究的“推陈出新”。可是,我们所讲的“推陈出新”并非简单地求新求异,历史的创新必须将结论牢牢扎根于全面而翔实的对历史史料的占有、鉴别、分析的基础上,一切都应该以史实为出发点和归宿,以更加严谨的态度、科学的方法去追寻、探究历史的真相真实,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弘扬历史精神。
* 作者系我校艺术研究院教授
* 原载《文艺理论与批评》2015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