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多年前,也就是在20世纪末,中国新闻传播学术研究史上有过一场关于新闻事实的争论(参见《新闻大学》1997年秋季号和1998年春季号),争论双方虽然对“事实”本身的性质存在分歧(一方站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认为事实是纯粹的客观存在,即为客观事实;而另一方面则站在康德主义的立场认为事实是概念化的经验陈述,即为经验事实),但都不否认新闻事实的客观性基础,并依此都认定:新闻事实是有客观基础的事实与主体意识的结合,新闻是兼具客观性和主观性的信息统一体。显然,双方都没有放弃对新闻事实的本体论承诺(所预设的本体或为“物质”或为“自在之物”),因而事实地达成了客观主义的基本共识。
纵观中外新闻实践的历程,基于朴素实在论和经验主义的世界观以及对新闻事实的客观性认定,客观性报道原则或客观报道论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报道事实”“记录事实”“再现事实”“还原事实”或“用(让)事实说话”“纯客观报道”“纯新闻报道”(straight news report)成为中西新闻报道的主流。客观性被信奉为新闻报道与生俱来的品质、本质属性和首要原则,而对它的质疑之声寥寥。在“一战”及20世纪20年代期间,伴随着政治宣传、广告和公关业的蓬勃发展以及对人们反映现实真实的能力和追求事实真相的确定性信念发生动摇,新闻界为抵制广告宣传业对新闻观念和操作的渗透和操纵,同时也为了“抚慰”因怀疑主义所带来的现代失落感,明确提出新闻职业道德准则即专业主义的核心理念(理想)——客观性,以此确立了通行于西方报界近百年来的新闻生产的基本逻辑和新闻业的首要使命。不过,进入三四十年代,随着社会现实生活和世界事务的日趋复杂、人们对公共事务的倍感兴趣和思维方式的多样化,以及对“事实即真相”(事实本身能够说话,事实的累积和堆砌足以反映世界的真相)的进一步质疑,西方社会又出现了对客观新闻业的不满,新闻业界内部也开始反叛客观性报道规则和流程,转而倡导新闻报道主体(即新闻记者和编辑)对新闻事实的积极介入,进而提出了“事实即阐释”“报纸不仅仅是呈现事实”的主观性报道原则。由此,“新闻纪实”“阐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深度报道”等讲究新闻情境、意蕴和对新闻事件背景细节的文学性或“创造性描写”且带有评论因素的新新闻主义报道形式应运而生。
对新闻客观性报道原则是执守还是放弃,主观性报道原则能否成立并获得普遍支持,这些都关涉对新闻事实的理解。到底何为新闻事实?对这个问题似乎从未达成——或许也不可能达成——充分的共识。本文尝试从现当代哲学和叙事学的角度对新闻事实作出一种建构主义的解读,以此来回应和判定新闻客观性报道和主观性报道原则及实践背后的深层学理之争,并从反面对客观性新闻报道原则和实践予以辩正。
一、新闻事实是被话语建构起来的“故事”
继黑格尔之后,众多西方哲学家纷纷放弃对世界的本体论或传统形而上学实在论承诺,不再为所谓“自在之物”或“自在的世界”留有地盘。用现代法国现象学家和存在主义者莫里斯·梅洛-庞蒂在《知觉现象学》一书中的话来说:“不应当问我们是否真正知觉了一个世界,而应当相反地说:‘世界就是我们所知觉的那个东西’。”也就是说,不存在不依赖意识而存在的物质实体。对此,即便是先前的唯物主义者马克思也只承认作为主体的对象的对象性存在物,“假定一种存在物本身既不是对象,也没有对象。这样的存在物首先将是一个唯一的存在物,在它之外没有任何东西存在着,它孤零零地独立存在着……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一种非现实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虚构出来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他对非对象性存在物的否认,无疑在认识论上也否定了自在的“物质世界”或纯粹客观之物的存在。可以说,自20世纪以来,西方人的理性精神世界趋于扁平化、内在化,外在的“自在世界”在人们的视域内、心理上隐退了,整个世界似乎变成一个为人类而存在的“为我(们)的世界”——“世界从本质上说是我的世界”。
从根本上说,人类精神世界的演变往往是通过哲学转型来实现的。如果说,近现代(modern)哲学还在为主体(主体世界:“心”)与客体(客体世界:“物”)之间的关系而争执不休,那么,进入现当代(contemporary)以来,各路哲学则纷纷背弃了主客体之争,不约而同地走向主客体的中介———语言(符号,包括话语、文本、影像等),进而确立了语言相对于心灵和物质世界在本体论上的优先地位(“语言是存在的家”“人以语言之家为家”),从而产生了以探讨语言为核心的语言哲学。由此,以心灵为主题、以认识论为内容的主(客)体哲学被语言哲学所取代,相应地,实在论被语义学所取代,即对观念的来源和性质的本体性追问被对语言符号的意义追问所取代,现代哲学的革命性转型得以完成。
伴随语言哲学的临降,继“语言转向”之后出现了“话语转向”,从事话语(文本)分析的叙事学由此蓬勃兴起。基于主客(体)二分的认识论思维模式的终结,叙事学打破了传统关于事实发现和反映的理论“迷思”。叙事学认为,作为语言符号,话语的功能就是叙事,就是叙述“故事”(story,既可以是真实事件,又可以是虚构事件),完整地说,就是将“原初”事实进行“符号化”处理而使之“意义化”。其实,准确地说,所谓有待话语叙述的“原初事实”是不存在的,因为再“原初”的事实也是作为符号的话语赋予感性材料(所谓“杂多”)以概念和直观结构而使之有意义的结果,即话语的意义建构的结果。“无形态”(无概念嵌入即未被概念化)而零星、碎片化的“原初事实”则因无意义融入而不可理喻,至少是永远未知而被遮蔽的,其存在也是无意义的。事实不会自在地存在,也不会自发地生成。所有的事实都是被话语建构起来的。这就是所谓的“话语的事实建构”。换而言之,所有的事实都是话语化(符号化、语言化)的事实,是被容纳且显现于话语世界中的事实——事实在话语之中。如果把世界看做是事实的集合,那么从叙事学的角度说,整个世界不是既成,而是生成的,是话语叙述——或者说,(言)“说”或(书)“写”——出来的,因而,世界就是一个叙事的世界。我们就处于叙事世界之中,这个被叙述(“说写”)的世界是人类所拥有的全部。在话语叙事之外,没有任何更多的东西。不妨说,“话语破碎处,无物存在”。如果真存在一个“实在(客观)世界”,那么也正是话语叙述构建了这一“实在”——“实在”无非是内在于人(话语叙事实践)的。借助话语,处于一定社会脉络和历史情境下的人类或个体地或群体地建构起他们置身于其中的、与他们相关的现实(经验)世界。
新闻叙事学进一步认为,新闻叙事是新闻话语对新闻事实的建构,而不是对所谓先在的、“原初的”客观事实的重构。事实上,并不存在作为新闻事实来源而与之同质同构的所谓“客观事实”,因为“客观”(原初)的事实本身就是话语建构的结果。新闻话语通过词语选择、句式选择及叙事视角选择等方式把新闻事实叙述出来,建构起来。这就是所谓的“新闻话语的事实建构。”在此观照下,新闻事实是新闻话语建构(叙述)出来的“故事”。从这个意义上说,新闻话语不是报道或再现新闻事实,而是建构新闻事实。没有所谓先在或既有的新闻事实,有待新闻话语来报道(叙述)或再现;而是先有新闻话语,新闻话语在叙述实践(即报道)中建构出新闻事实。显然,新闻话语具有相对于新闻事实的逻辑在先性,没有新闻话语,也就没有新闻事实。换言之,新闻事实不是新闻话语报道(叙述)的前提和对象,而是报道(叙述)的结果和内容。叙述即建构。作为“叙述”的“报道”本身就是建构。报道(叙述)新闻事实与建构新闻事实是同一个过程。
新闻叙事之所以能够通过话语建构新闻事实,这是由新闻事实的媒介性决定的。如同人类经验生活中的其他事实,新闻事实是借助语言符号媒介来呈现和表达的。新闻事实在被报道(叙述)出来时,必须纳入到社会概念或意义系统中,进行符号化即编码处理。这种符号化处理过程不仅仅涉及逻辑和修辞,更为重要的是,包含关于报道“什么”的议程(议题)设置和关于“如何”报道的框架设定以及其中所蕴含的意识形态筛选和过滤机制。新闻事实就是通过议程设置和框架设定被纳入到话语叙述框架内而被社会地建构起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新闻事实是通过话语建构被媒介化且被社会化了的事实。我们所面对或置身于其中而加以利用的新闻事实都是社会媒介化(符号化)建构(叙述)起来的事实,而不是对客观事实白描式“如实”反映的结果,更不是原本性的客观事实本身(它实际上并不存在)。对此,只有简单迷信“客观事实”而持有事实拜物教的天真(素朴,naive)的经验主义才以为事实不是人类对世界的陈述,而是世界的本来面貌或世界本身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