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红:电视是书面用语,网络视频是日常话语

知著网专访王晓红,解析不同媒介语言风格的差异

发布时间:2014-12-15浏览次数:1517文章来源:知著网


王晓红,华体会娱乐场 新闻传播学部副学部长、教授,北京市教学名师,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广播电视新闻学”核心成员。主持完成国家广电总局、教育部、北京市社科联等多个重点项目。新闻传播领域国家级奖项的评审专家,多家媒体和政府部门的特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电视新闻传播、电视节目形态研究、网络视频与新媒体传播等。

 

新闻生产与传播关系的本质变化

知著网:皮尤研究中心有调查显示30%的美国成年人从Facebook上获取新闻,对于我国受众来讲从社交媒体上获取新闻也逐渐成为一种趋势,您认为互联网对电视带来了哪些挑战?这对我国传统新闻媒体有什么启示?

王晓红:互联网对电视的挑战表现在很多方面。以新闻为例,就获取信息的速度而言,以往电视的优势在于快速、形象,尤其是突发事件发生时,电视直播可以最直接、最迅速地呈现现场,观众是从电视中得到消息。而现在,人们更多的是从社交媒体中获得资讯。今天速度已不再是电视的优势。就获取观点的深广度,以往电视依靠专业能力和专家采访,独占观点解读优势,而今,群体智慧超越了个体解读,人们可以从互联网中获得更丰富的观点、更多元的视角、更深入的分析,因为网民中有更多的目击者,更多的专业人士,电视的专业解读力似乎也不再是优势。那么,这是否意味着电视没有希望了呢?我并不这么认为。

我们可以看到201411月美国福克斯新闻网推出了一档全新的全媒体演播室,除了大屏幕所带来的强势视觉冲击以及可自由搜索点击的电视屏外,我觉得最值得重视的一个元素是:把社交元素前置到节目生产过程中。它将编辑部前置在演播室中,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编辑们可以在演播室里随时调取互联网上的信息,调用各种后台数据、模型、资料等,直接呈现在电视大屏上。同时,演播室内设置了一块超大屏,上面有三个区块划分:有新闻价值、调查、被证实。也就是说,所有被认为有价值的信息(包括社交媒体上发布的)都会第一时间出现在“有新闻价值”部分,但是这些信息可能鱼龙混杂、真伪难辨。其中,得到新闻媒体确认的信息,会被呈现在“被证实”板块。

这意味着,当电视主动把社交媒体引入到现场直播的演播室平台时,让更多的公众参与到生产过程中,就有可能在速度和丰富性上跟社交媒体比拼,最重要的是电视媒体可以继续发挥专业优势,进行选择、判断、整合、解读,对信息进行证实或证伪,为人们在海量信息中获取真相并且有效利用信息,提供帮助。从这个层面说,传统新闻媒体的优势依然可以发挥巨大作用。

 

网络视频:交流情境胜于信息

知著网:您认为网络视频和电影、电视等有何不同?

王晓红:概括来说,电影是里面和里面的人在说话,电视是里面的人和我们在说话。电影是在相对封闭的黑暗环境里欣赏的艺术,是“自说自话”;而电视则是在家庭等环境中随意收看的媒介,它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所反映的内容几乎是和生活同步的,主持人面对我们观众,似乎在与我们交流。因此,电视节目的生产开发、电视新闻的报道编辑,应该有对象感,应时时刻刻虑到电视在和观众(也就是“我们”)说话,要考虑如何把场外的观众带入到节目或报道中。

至于网络视频,它不是电视节目的互联网平移。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网络视频和电视的传播本质截然不同,换言之,传播关系发生了变化。电视仍然是大众传播时代的产物,是一对多的传播,具有稳定的主客二分关系;而网络视频则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是多对多的传播,它意味着人人都是生产者,人人都是传播者,主体即客体,互为主客体。

我认为,从本质上看,互联网思维是公众参与、用户参与的思维。无论是弹幕电视,还是“电视+电商”模式,其实质都是:公众或者说用户介入节目生产中。因此,今天的电视节目生产,不能只是把互联网作为节目传播平台的延展,而是应该考虑如何把社交媒体,让更多的公众、用户进入到节目生产的过程中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实时互动。

知著网:您刚说电影是里面的人和里面的人在说话,电视是里面的人和我们在说话,网络视频呢?

王晓红:在我看来,电视的语言是书面语,讲究起承转合,讲究制作的规范性;而网络视频是日常话语,是我们的口语。比如,现在无论到餐馆吃饭,还是在哪旅游,很多人都喜欢掏出手机,随手拍,然后立即发到网上,这样不需要写一个字、说一句话,对方就能知道你在做什么又在哪里。视频的帧画面就是图像,所以,可以说,网络视频(图像)成为我们的口语,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用视频图像方式表达自己,看见即可“说出”。

仔细来说,网络视频与日常话语具有高度相似性。我们至少可以罗列出这几点:第一,网络视频表达直白,不事雕琢。大部分网络视频制作成本都很低,手机“随手拍”白描记录,无制作周期,无专业约束,可以第一时间上网传播。就像是人们在说话,随口而就,不需要嚼文弄字。第二,网络视频表达有集体协作性,表现为网友之间转发、点评、再创作,仿佛聊天般,你应我答,语轮转换,无需前因后果,又可以不断衍生出其他内容。只不过“对话”方式从有声语言变成了网络视频、图像和表情符。第三,网络视频内容全面覆盖日常生活。网络视频包罗万象,就连生活的最隐蔽之处也会有视频流出。网络视频就像在家长里短,街谈巷议,随时随地在提供社会生活的“微记录”。第四,网络视频表达随机随意。日常会话支零破碎的,网络视频也有随意性。例如,我做过一个小测试,网络大火的原创节目《万万没想到》,在课堂上播放并不受欢迎,但是,同学们私下用手机、iPad独自观看时,尽管它的制作并不精良,内容也不讲究逻辑性,甚至很无厘头,但是大家觉得还是很有趣,其中的段子、金句也成为年轻人的流行语,成为维系社交关系的媒介。

我认为,在很多情况下,在网络视频传播中,(交流)情境胜于信息。有些病毒视频貌似缺乏内容价值,却令人喜爱,其魅力并不在于传播了多少信息,而在于可以维系情感、激发交流。西方有学者称之为“亲近性视频”、“友好性视频”,而亲近、友好,都是建立在交流基础上,这些视频通过社交平台创造了交流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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