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化与经济秩序构建笔谈六篇

发布时间:2014-11-28浏览次数:889文章来源:经济与管理学院

  

  程静薇:儒学和西方经济学在思想上具有一致性

  诞生于2500年前的儒家文化作为引领古代中国思想界的主导文化,以家庭、宗族为核心,形成以乡村经济为主体经济单元的自给自足的经济模式,血缘与亲情成为这个经济体中互助、互利的核心纽带。而西方经济学则以1776年亚当·斯密《国富论》的出版为标志,历经200多年的市场检验,被广泛运用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它强调市场的重要性,赞叹于价格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效率优势,当然也客观地承认市场机制在许多领域资源配置上存在缺陷。但我们如果仔细地剖析,会发现二者在许多思想上存在广泛的一致性。

  《论语·尧曰第二十》记述:子张问于孔子曰:“何如,斯可以从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子张曰:“何谓五美?”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子张曰:“何谓惠而不费?”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欲仁得仁,又焉贪?君子无众寡、无小大、无敢慢,斯不亦泰而不骄乎?君子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斯不亦威而不猛乎?”

  这里孔子所说的“惠而不费”、“因民之所利而利之”便与西方经济学的思想精髓相一致。“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强调人们追求自己的利益,而政府并不直接干预经济的运转,最终政府以这种“惠而不费”的方式使人民获利,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因此亚当·斯密主张的“自由而放任的市场经济”与儒家文化倡导的“无为而治”是一脉相承的。

  另一方面,西方经济学讲“利益”,而儒家文化讲“义利”。“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从这一层面来说,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市场参与者追求的是“利”,一旦上升到社会精英的层面,则不能单纯以逐利为终极目标,而应关注公共领域,这是一种现代企业家精神。“国家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这谈的便是公共领域的问题,也就是西方经济学中所说的“市场失灵”,因此政府一方面需要“无为而治”,另一方面又需要恰当地干预公共领域。

  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这句话出自《周易·易辞》,它体现了经济学中的“囚徒困境”思想。一国之中,民、官、王三者各为各自的利益而奔忙,彼此争斗、殚精竭虑,虽忙忙碌碌,却都得不到幸福的生活。这与囚徒困境的思想是相似的,大家原本有共同的利益,但只考虑自己而不考虑对方,没有达成合作,最终陷入无休止的非合作博弈。


    于晗:仁义礼信具有正外部性

  仁义礼信是之于他人的一种不求回报的好处。从经济学的角度解读,这种好处是一种正外部性。所谓正外部性是指做了一件对别人有益的事情,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与此相反,违背道德的行为恰恰是存在负外部性的,即做了对别人有害的事情而不需要去赔偿。在市场经济中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会供给不足,而具有负外部性的产品则会供给过量。因此,具有外部性的商品无论正负都使得价格机制无法发挥其资源配置作用,成了市场经济无法解决的难题。当市场失灵的时候,我们只能用与市场相补充的另外的资源配置手段来解决此类问题,也就是人为的干预。如果我们将仁义礼信等道德行为看成商品的话,其正外部性的存在,导致人们不会自发地提供足够的道德产品,而这种道德产品产生的对他人对社会的影响却是非常有价值的。因此我们需要通过制度设计将这种之于他人和社会的价值体现出来,也就是让实施仁义礼信的君子能够得到相应的回报,使私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相吻合,将道德产品的正外部性内在化。相反,对具有负外部性的非道德行为则予以惩罚和追索,使其个人承担所有负外部性造成的他人和社会成本,这样可以有效地抑制非道德产品的供给。

  无论是补偿还是惩罚,其本质都是使人们被动地去遵守仁义礼信,是建立在“经济人”假说之上的,而现实中的人们并非都是只追求眼前利益的短视者。从更长远的角度来讲,我们更需要做的事将所谓的“经济人”塑造成为“道德人”。他们拥有高尚的情怀和高远的视野,能够认识到自己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在为别人提供道德产品的同时,也会享受到别人之于自己的好处,这样,才可以使仁义礼信成为人们主动去遵守的道德准绳。虽然这种回报不是立竿见影的,但如果人们能够目光长远,推己及人,那么仁义礼信就不再是我们望而兴叹的奢侈品了。


  王守亮:依法治国依法治企可选择外儒内法路径

  依法治国在我国有着很深的历史渊源。

  早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法家学派就已经用“法术势”构建出一整套法家治国的思想体系,用法商思维治理国家、巩固国家,实现帝王将相的权力和财富传承。

  法家思想的出现,对结束春秋战国几百年战乱和建立大一统的封建帝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如何吸收法家思想的积极思想,如何规避法家思想的消极影响,是目前依法治国及依法治企不可回避的一个事实。

  儒家学说,又称儒学,创始人孔子在总结、概括和继承夏、商、周三代尊尊亲亲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第一次打破了旧日统治阶级垄断教育的局面,一变“学在官府”而为“有教无类”,使传统文化教育传播到整个民族。

  儒家思想基本分为“内圣”与“外王”,即个人修养与政治主张两类,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中庸”之道,主张“德治”、“仁政”,重视伦常关系。

  儒家的政治思想是“仁政”、“王道”以及“礼制”,其理想是“大同”、“大一统”,其 政治学 主要阐述君臣关系、官民关系。孔子“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孟子“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荀子“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是儒家政治学的代表性主张。

  儒学的核心是仁和礼。仁就是以“爱人”之心推行仁政,使社会成员都享有生存和幸福的权利;礼就是用“正名”(即道德教化)的方法建立社会的道德秩序,使社会成员对自身的社会地位都有稳定的道德认可和道德定位。儒学“仁礼一体”的体系中包含了法的内容,礼和法很好地结合。礼的作用主要是预防犯罪,法的作用主要是惩罚犯罪。建立“以礼为体,以法为用”的礼法体系,是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儒学“礼之用和为贵”的思想,表明礼的最高境界和最高目标,就是创造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暨全社会的和谐。

  儒家在经济上重义轻利,重官轻商,重本抑末,与现代商品经济不相适应,儒家不重视分科领域专业知识的研究,也因此禁锢人的思想,导致手工业和科技的没落。儒家很理想地寄希望于天子以德服人上行下效,人人圣贤,国家太平,他只是号召人们向谁谁学习,但对不学习者缺乏完整的惩罚体系,儒家更加适合个人修养。 法家主张社会进化论和性恶论,看到了个人精力有限性和个人智慧的局限性,主张职业分工,追求政治效率的最大化,不要迷信“圣人之治”。

  法治体系把“有形之手”所有可能的行动,全部纳入自身框架,让“无形之手”收放自如、创造活力,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权、开出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看得见的手”边界更清晰。经济运行少了行政干预、多了法律保障,在改革大道上进入新常态,“逼出”了一个更好的市场经济,社会经济得以高速平稳发展,人民公平享得经济社会发展红利。

  因此,用儒家思想来引领个人修养推行社会道德教育,用法家思想重视法律系统,建立规章制度,外儒内法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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